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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状元莫俦传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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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8-21 23:35:4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北宋状元莫俦传记
莫俦,湖州人,一说为吴县(今江苏吴县)人,字寿朋。生于宋哲宗元祐四年(1089),卒于宋孝宗隆兴二年(1164)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壬辰科状元。
   
     莫俦中状元时,年仅二十二岁。入仕后,任承事郎、校书郎,迁起居舍人,兼修国史,转为太常寺少卿后,因忤怒宠臣遭弹劾,提点鸿庆宫。不久,起为光禄寺少卿,进国子司业,迁中书舍人。靖康元年(1126),擢为吏部尚书,翰林学士,知制诰。徽宗、钦宗成为金国阶下囚后,莫俦为之奔走效力,国人以其投靠金国,视作汉奸对待。金国扶持张邦昌做“大楚”皇帝,莫俦被封为尚书右丞相。此乃金人故意分化汉人,内耗宋室之计也。
   张邦昌接受册封称帝的楚国,却只存在了三十三天。金人前脚走,康王赵构即在应天府登基,是为南宋开国之君宋高宗。张邦昌甩下楚帝不当,亲到应天府谒见高宗,伏地恸哭请死。他自述本是宋朝廷臣,并不想当皇帝,接受金人册封实在是不得已。高宗赵构问中书侍郎黄潜善如何处置?黄答:“邦昌罪在不贷,然为金人所胁,今已自归,唯陛下谅而处之。”於是以张邦昌为太保,封同安郡王,莫俦亦因此获罪。莫俦自陈:“久留敌营,备遭困辱,乞置散地。”诏以述古殿直学士提举亳州明道宫。莫俦以“汉奸身份”竟敢不求死而乞置散地,而宋高宗也未治其死罪,足见当时实有苦衷,非后世学人轻率定性之“判徒”。
   不久,高宗起用主战派朝臣李纲。李纲认为张邦昌身为国家大臣不能临危死节,而挟金人之势易姓更号,宜正典刑,遂将张邦昌流放至潭州,旋诛死。赵构称帝,张邦昌伏诛,莫俦谪曲江。莫俦家苍头奴为尚书右仆射兼御营使朱胜非治疽而愈,奴为俦请,得复官,后押送全州安置,再转广南。后来,莫俦死于潮州,享年七十六岁。莫俦著有《真一居士集》、《内外制》、《四六集》等传世。
   另据宋代何远《春渚记闻》所载:
   北宋中叶,余君厚居于浙江乌程,住宅的四周环境幽美,山环水抱,有一精于堪与之道的名师,指出该宅风水甚佳,日后必出状元。
   余君厚的父亲认为该地若出状元,与其自己一家独占,不如由一县的学子共同分享,所以余家把原有的宅地让出,改建为乌程县学,而余家则在县学后面另建新宅居住。
   事隔三四年后,那位风水名师的预言果然应验,余君厚殿试第一,成为新科状元;而其后不久,在乌程县学的莫俦及贾安宅亦先后大魁天下,当地人士啧啧称奇,传为美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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